工商拆解传销骗人手法 "电子商务"或是传销马甲
9月,全省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9月12日,记者采访石家庄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处长殷小平,听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详细拆解当前穿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各类“马甲”的传销行为,提醒百姓远离传销违法行为。 拆解网络传销六类马甲 殷小平处长介绍说,网络传销的服务器几乎都在异地,绝大多数在国外,查处难度很大。网络传销有两种:一种是利用网页进行宣传,鼓吹轻松赚大钱的思想;还有一种就是建立网上交易平台,靠发展会员聚敛财富。无论哪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手法1:披着“合法公司”的马甲 手法2:披着“直销”、“特许加盟”、“连锁加盟”的马甲 手法3:披着“资本运作”的马甲 这类传销经常打着“民间资本重新分配”、“纯资本投资”的旗号。它往往以“东盟博览会”、“泛北部湾建设”、“国家特批民间融资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还有一些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地区政府暗地支持”等旗号。 手法4:披着“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马甲 一些传销组织虚拟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股权,宣传高额投资回报或公司股票将在境外上市,或许诺配送原始股,以传销发展“下线”的方式招揽社会公众认购基金或股权,并根据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投资总额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 手法5:披着“电子商务”的马甲 一些传销组织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玩网游送红包”、“点广告,有钱赚”、“金钱游戏”、“馈赠互助”等旗号和名义,通过互联网发展人员,引诱加入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获得会员资格。 手法6:披着“消费返利”的马甲 一些传销组织以“消费返利”为幌子从事传销行动,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额的商品后,可以成为优惠顾客或者取得经销商资格等;并可以推荐他人消费产品,从被推荐的消费者金额中获得利润。这类消费返利的组织者往往还会大肆宣扬“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和“消费资本化理论”。 为掩盖其拉人头的实质,传销组织往往利用“股票分红”、“会员制”、“电子商务”、“直销”等种种噱头,给传销活动披上一层掩饰的外衣。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实质还是靠“金字塔形”按人头抽取佣金的传销。 符合这三个条件 肯定是传销 “无论传销组织穿上何种‘马甲’,都难掩其骗人本质”。殷小平处长提醒说,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群众只需要看清楚三个特征:是否“交纳入门费”;是否“拉人头”;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或奖金。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 “要防范网络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儿。”殷小平提醒说,相关部门除对组织传销者进行刑事处罚并处以罚金外,参与传销和给传销提供场所同样也违法,一般参与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提供场所者将处以5万—50万的罚款。老百姓可拨打举报电话:工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目前网络传销的主要形式有三类: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第二种是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第三种是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即传销组织设立网站,参与者通过交纳入门费加入该网站,取得资格去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得积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