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网店诚信曾被“山寨” 企业亟待立法

自查伊始,就有嘲笑的声音提醒说:淘宝只是运营一个商业平台的企业,不管你对这个平台拥有多大的权力,你不是政府。但也有业内人士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淘宝作为一个交易平台,并非网购行业管理者,让淘宝公司来承担建立互联网全部信用体系的所有责任,并不合理。
    淘宝网负责人也曾明确表示,希望通过与政府、专家等社会各界的合作,尽快推动针对“炒信”等行为的管理办法出台,以促成外部监管,从而为整个网络零售行业提供法律保障。
    所幸的是,面对网购交易频惹纠纷以及监管缺位等状况,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正式介入,广东和成都率先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工商职责范围。广东工商部门今后除了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进行监管,还将承担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的监管职能,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维权的层面上。此举无疑将有助于推进网购市场的规范化、合法化发展。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工商职责范围或许将成为我国网购行业管理新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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