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立法:消费者、商家双受益
赵占领:专门针对电商的立法只有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性质属于部门规章,一是立法层级较低,二是涉及范围有限,电商存在的很多问题仍主要通过传统法律解决,比如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 网络导报:就您看来,目前的电商有哪些问题存在法律方面的漏洞? 赵占领:非常多。简单概括一下,比如缺乏有法律约束力的诚信机制;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制定和修改机制需要引入政府或者行业协会的监督;对电商促销中的标错价、单方取消订单、随意改变活动规则等缺乏有效约束;对网络团购平台与合作商家的法律责任缺乏界定;对网络返利、swoopo式竞拍等新型模式的合法性缺乏界定;对电商中的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等等。 网络导报:您觉得,电商立法应该从哪些方面对电商予以规范和保护? 赵占领:目前了解到的是从市场准入、信用体系建设、消费维权、案件管辖、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业态、跨境交易、网络不正当行为、“秒杀”等九个方面进行规范。 我觉得至少还需要增加几个方面:1、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制定和修改机制需要完善,需要兼顾各方利益,需要引入政府或者行业协会的监督。2、除了秒杀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都需要规范,涉及的问题主要有虚假折扣、随意改变活动规则等。3、对常见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明确规范,比如有关合同成立时间的条款。 网络导报:有业内专家表示,此次电商立法的启动,可能会对一些大型公司起到明显的约束作用,您怎么看? 赵占领:主要还要看这次立法具体的情况,一是要看涉及的角度是否全面;二是要看对电商中遇到的核心问题是否深度涉及;三是要看是否规定了较严格的法律责任;四是看实施之后执行的力度。 网络导报:您觉得,电商立法的启动会对电商的发展造成怎样的影响?对电商、对消费者,分别起到怎样的作用? 赵占领:电商领域一直缺乏一部立法层级高、全面规范行业问题的专门立法,此次立法应该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对电商行业发展意义重大,首先有助于解决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行业发展扫清障碍,也将使行业更加规范。对于消费者而言,增加了维权的法律依据,对于一些侵犯权益的现象,考虑到成本因素,可以更多的借助行业监管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