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是组织才能领取电子支付牌照

积极扶持新业务创新和新产业发展。同时,应该看到,支付是经济活动的起点和终点,是其他金融业务得以开展的基础和平台。支付会产生沉淀资金,引起存款、贷款、投资等金融活动。无论是电信业,还是银行业,在中国都带有行业垄断的色彩,其行业分工如同“井水”与“河水”一样分明。跨行业经营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规范管理。中国移动等非金融机构发展移动支付,必然会产生中间账户的沉淀资金问题,并不可避免地大面积介入金融业务。对此,要实行金融业务许可,服从金融行业的规范,否则,一旦失控,不仅将冲击现行货币金融体系,甚至可能危害公共资金安全。

移动支付是一种融合了通信、支付等跨行业业务的新生事物,对其继续沿用传统的金融行业管理模式会不会阻碍其发展?对此,欧阳卫民表示,业务融合与创新是允许的,也是值得鼓励和探索的,但需要规范和监管。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并不是限制非金融机构开展清算支付业务。如同结婚证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不会影响自由恋爱一样。什么样的申请者能获得许可,不是看其是否有金融业的背景,而是看其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在获取许可证后,还要符合相应的规范。这个规范目前正在酝酿制订之中。

下一步还要考虑立法,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经营者因为恶意欺诈、非法集资、资金偷逃甚至管理不善等引起社会纠纷。比如,吸收了多少资金就要报备,资金是否要由银行托管,从事投资、贷款等业务应有何限制,支付组织本身与母体企业各自的资金如何分开管理,等等。总之,这些规范和监管政策出台的着眼点,不是限制、扼杀新生事物的发展,而是促进其健康发展。

针对此前媒体热议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牌照可望今年下半年发放一事,欧阳卫民透露,目前还没有准确的时间表。他强调,获得许可的机构,其性质必须是支付组织,不可能授权非金融企业直接从事支付业务,这里面存在法律责任问题。

中移动参股银行有利于融合推进移动支付

日前,中国移动宣布收购浦发行20%的股份,并成为其第二大股东。电信企业注资银行被广泛视为大规模进军移动支付的信号。对此,欧阳卫民表示,这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主要是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以及相关行业规章、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并经过双方董事会批准,无可非议。电信业向银行业注资,以及随之而来业务方面的融合创新,有利于提升银行的远程服务、实时服务能力,也有利于电信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新型应用,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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