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办法 力推产业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年交易额达到3亿元,注册收费会员企业不少于1000户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被授予国家级、省级的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日前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宏观上引导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