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众筹路在何方讲坛(实录)

为产品预售平台,其模式是预售+团购模式,是原来团购网站的变形而已。唯有天使汇及红岭创投以及其谨慎的方式做了一些股权众筹,但金额很小。

但是,一些利用众筹思维模式所搞的线下咖啡馆众筹却火热登场。在中关村海淀图书城一条狭窄的巷子里,我们可以看到3W咖啡,车库咖啡等圈子咖啡馆林立。而随后成立的北大1898咖啡却随之点燃了众筹咖啡馆的热情,北大有1898咖啡馆,清华有大家咖啡馆。今年,金融街、国贸、鸟巢,798等地圈子咖啡馆将接连诞生。这些咖啡馆火热的场面犹如看大戏和春运的北京西站,观察者好奇者取经者络绎不绝。

这些不赚钱的咖啡馆众筹究竟又是为了什么?一位发起人的一句话找到答案,我们卖的的圈子和人脉,不是咖啡。

三、众筹立法路漫漫:谨慎的美国。

如上所述,众筹平台从最初的梦想演变为生意。从最初的出售产品预售门票,到后来逐渐到点对点债权,即中国的P2P(债权众筹),再到股权众筹,人人成为天使投资人,人人成为创业公司的股东。由于涉及到股权众筹,什么样的人可以投资呢?这与美国现行的证券法存在冲突。于是经过多次讨论和提议,l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JOBS法案(全称为《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法案规定,对每一个项目来讲,其融资规模在12个月内不能超过100万美元;同时也限制了每一个特定投资人的融资规模,不可超过其年收入的5%。但是该法案需要进一步的细则,目前尚未正式生效。

由此可见,起源于美国的众筹,在股权众筹方面也谨小慎微。纵观世界各国,在欧洲的一些国家,由于没有非法发行股份规定,理论上讲,在这些国家股权众筹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众筹在中国的红线在哪里?

很多人认为,由于众筹在中国缺乏规定,所以可以尝试做。也有人认为,众筹触犯了刑法的非法集资犯罪,不能做。那么在中国众筹的红线究竟在哪里呢?

我认为,就线上众筹而言:对于出售产品的预售+团购模式,不存在法律障碍。对于债权式众筹(P2P)与现行法律存在直接冲突,央行的一位官员也为P2P划定了红线。P2P如果不规范逾越红线,则可能触及刑法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

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在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就可立案。

而对于股权众筹,则可能涉及4类罪名,即:非法吸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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