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概况
政务作为优先发展战略。
美国是较早发展电子政务的国家,也是电子政务最发达的国家。1993年,克林顿政府在建立“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提出要构建“电子政府”1995年5月,克林顿签署《文牍精简法》,要求各部门呈交的表格必须使用电子方式,规定到2003年10月全部使用电子文件,同时考虑风险、成本与收益,酌情使用电子签名。1996年,美国政府发动“重塑政府计划”,提出要让联邦机构最迟在2003年全部实现上网,使美国民众能够充分获得联邦政府掌握的各种信息。2000年9月,美国政府开通“第一政府”网站(www.firstgov.gov)。这是个超大型电子网站,旨在加速政府对公民需要的反馈,并能在同一个政府网站站点内完成竞标合同和向政府申请贷款的业务。美国政府的网上交易也已经展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网上购买政府债券、网上缴纳税款以及邮票、硬币买卖等。 欧盟成员国在电子政务发展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欧盟制定了信息社会行动纲领,各成员国也分别制定了本国的信息社会行动计划和电子政务规划,并积极付诸行动。以英国为例,英国政府先后发布了《政府现代化白皮书》、《21世纪政府电子服务》、《电子政务协同框架》等政策规划,并提出了到2008年在英国全面实现政府电子服务的目标。2000年3月30日,英国首相布莱尔在“信息时代特别内阁会议”上提出,把英国全面实施电子政务的时间从2008年提前到2005年;到2002年,英国政府机构服务的上网率要达到25%。2001年1月,英国内阁办公室宣布,英国建设电子政务的工作成效显著,现在已经有40%的政府服务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给公众,提前1年完成了预定的目标。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的报告,目前英国的成年网民中,有18%的人使用政府机构网站获取服务或官方文件等信息。政府机构网站总数达1000多个,每星期的访问请求超过2000万。 日本政府于2000年3月正式启动了“电子政务工程”。主要内容是通过因特网等网络系统办理各种申请、申报、审批等手续,实施政府网上采购计划。该工程预计将于2003年以前全面投入实际使用,届时,日本政府将在网上办理申报税金、递交有价证券报告、出口产品审批等政府各部门的3000多项业务,政府网上采购计划也将全面实现。为了保证电子政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日本政府于2000年3月向国会提出了《电子签名与认证法案》,从而使电子签名具有同本人签字、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该项工程的计划,日本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