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提起B2B,我们立刻联想到阿里巴巴、慧聪网,B2B(business-to-business),字面上的解释指公对公业务,是企业买家和企业卖家之间的业务,我们称之为“B2B业务”。国内有一类第三方服务商被关注的最多,那就是我们常说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比如阿里、慧聪。其实,其他的第三方服务商同样多种多样,如金融服务商、物流服务商、招聘服务商、综合性外贸服务提供商等等。
互联网化的基础是企业信息化,企业完成内部业务流程的信息化之后,进行外部业务流程的数字化电子化才较为顺畅。而中国企业明显跳过这一阶段。网络化的趋势压力也使得企业主们努力向电子商务平台靠拢,以阿里慧聪为首的B2B运营商也因此获得了大好的发展机遇,在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如今,当企业业务需求已经不仅仅限于交易前的营销服务,更多集中于交易中、交易后的各类服务需求时,必然倒逼阿里、慧聪等向支付平台、融资平台等多方面延展,从而使B2B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增长,目前我国B2B交易规模占整个电商交易规模的80%以上。
一、B2B线上交易现状
按照艾瑞咨询的定义,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指企业通过电子化方式在企业间交易的货物、服务或信息(贸易中任何一个环节采用了电子化形式,即认为成交的该笔贸易额为B2B电子商务交易额,不论贸易的支付方式是离线还是在线完成)。B2B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指通过B2B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实现在线交易的货物、服务或信息,其贸易的支付方式全是在线完成的。如何切入企业交易过程,从交易里寻找新的赢利模式,成为B2B企业共同的目标。相对于B2C、C2C等电商模式,必须承认B2B电商处于在线交易的初级阶段,B2B企业客户群体基础相对薄弱,多数企业对在线交易的认识不深、接受不足,特别是对一些规模以上企业,电商参与程度和应用程度较中小企业有相当大差距。一般来看,民营企业较国有企业更重视电子商务,东部沿海地区较中西部地区更重视电子商务。
目前企业采用的B2B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面向制造业等工业或面向批发零售等商业的垂直B2B交易。垂直B2B可以分为两个方向,即上游和下游。生产商或商业零售商可以与上游的供应商之间的形成供货关系,比如某电脑公司与上游的芯片、主板、机箱制造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商与下游的经销商、代理商可以形成销货关系,比如核心企业与其经销商、代理商之间进行的交易。目前企业要实现完善的B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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