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我国实施跨境电商存在问题及对策
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按照现行体制,出口企业应在产地对法检商品进行报检,并交纳一定费用。而电子商务出口的商品具有来源地广泛、批次多、批量小、单件金额低等特点,很难按照要求在产地进行报检。 检验监管模式建立后,将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7、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目前,我银行业与国际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力度不够,加上我支付企业国际化程度较低,导致本土支付企的跨境结算服务能力较弱,尚未被海外买家普遍采用,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支付服务企业极少。新政策下,支付机构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可分别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执行。同时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 8、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部分企业在电子商务出口中不重视商业诚信,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欺诈等违法行为,损害我企业声誉,也对我产品国际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同时,相关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执法部门对上述行为的应对办法不多,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亟待建立。将严肃查处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以不断加强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艾瑞咨询集团.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简版(2012-2013年版) [2]陈德人.网络零售.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1 [3]艾瑞学院.蜕变:传统企业如何向电子商务转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1 [4]翟旭君,苏静.传统企业电商之道.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1 [5]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1308/2013080027411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