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形势及“十三五”展望

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

第二,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三,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

第四,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

第五,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

(四)加强电商行业监管

面对电商蓬勃发展,政府仍然应该加强监管:

第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第二,市场主体要开放大数据,与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共享,使政府部门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市场假冒伪劣和企业诚信相关情况的动态,从而随时惩恶扬善,使合规经营的企业脱颖而出。利用大数据,使所有买卖双方相关的信用情况纳入整个信用体系当中。该信用体系建设不只是监管电商平台和网店,也要监管消费者,使供求双方都能够实时了解对方的诚信记录,降低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

第三,对网店的管理是电商平台不可推卸的责任。为维护市场秩序,电商平台特别有必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将那些违反诚信记录的卖家纳入到黑名单,并且定期进行名单更新,从而为消费者把好第一道关,使消费者能够放心在电商平台购物。

第四,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

(五)鼓励促进就业创业

第一,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

第二,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第三,支持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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