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全文
专项17:互联网+旅游。满足旅游需求感受,促进传统旅游服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和升级。加强景区智能化管理,实现网络门票、电子门票与传统门票的组合 票务,建立终端多容、语种多样、内容多选择的自助讲解数字平台,提升景区数字监测平台的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建设旅游服务在线平台,支持发 展综合型、特色型旅游服务在线平台,提供游客行前、行中、行后所需的线路规划、信息查询、个性服务推送,以及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停车、门票预订购 买、摄影摄像等一站或多站式服务。促进旅游生态链融合,推动在线平台和传统旅行社、酒店、航空、餐饮、景区文化、天气等各个细分市场的多元、多维度融合, 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和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18:互联网+智能家居。结合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创新家居产品和服务,构建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的居住环境,实现新时代家居生活智能化。打造智能家居开 放平台,推动传统硬件厂商、互联网企业、系统集成商和第三方开发者围绕开放平台创造丰富的应用,培育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开放平台,挖掘和满足用户的需求。 提升家居产品消费体验,围绕家居安全防护、监控以及家庭自动控制,将住宅电子集成产品的基本功能和附属服务与用户生活场景连接,实现产品到服务的智能化。 构建互联网家居生态链,打造智能家居厂商、开发者、投资者、云服务平台和跨平台合作等完整的生态链,使家居产品具备互动、社交、网络等功能,从产品、社 交、硬件、网络等属性方面实现变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19:互联网+公共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和信息安全保障能 力,全面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方协作、快速处置的城市安全管理模式。加快图像监控、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各类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基于物联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现公共场所的电梯等设备运维数据的动态监管。保障信息安全,提升网络安全检测评估、监测预 警、态势感知、灾难恢复等基础支撑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平台体系,涵盖城市监测预警体系、信息接报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急信息发布平台 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20:互联网+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基础设 施的支撑能力和服务能级,着力构建泛在、融合、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水准, 推进互联网在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应用,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等生产基础设施集约化、智能化改造,加强城市管网、排水防涝、消防、交通、污水和垃圾处 理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互联网化改造。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向平台化转型,推动基于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共云平台、重点行业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基础设施。构建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社会发掘资源价值的数据生态系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公开数据的开发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