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强监管时代”来了

,平台回复称活动已经修改为每个客户只能拍1台,多拍无效,并且实际以修改过的活动规则为准,拒绝给第2个订单发货。莫先生认为网上订单与合同应有同等法律效力,平台应按照原规则、原订单发货。解读:在消费维权过程中,消费者经常遇到举证难的情况。特别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有关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大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拥有。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如事前未做证据留存,往往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甚至伪造、篡改、销毁、隐匿相关证据,使消费者维权更加困难。《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都提出了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如原始合同、交易记录等,并规定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由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这一规定有助于改变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便于有关司法机关等查明事实,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张岳表示。平台积极整改微商保持观望《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各电商平台纷纷加紧整改。天津电子商务协会常务副会长、一度商城总裁文理告诉记者:“《电子商务法》对平台、入驻平台的品牌、经营的店家要求都有所提高,可以说是这些年来变化最大的一次,对我们电商企业来说,触动非常大。”“一度商城是本地做宠物、水族休闲领域培植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法》出台后,我们加紧做了三件事情。”文理介绍,“一是对入驻平台的品牌和商家进行了培训和学习,目前入驻平台的7000多个品牌培训基本全覆盖。二是要求入驻品牌和企业对不符合《电子商务法》的地方进行自查并整改,比如产品标识、描述模糊等问题。三是平台自身加强自律,加强数据保密,对企业定期检查,并对客户投诉比较大的企业进行针对性整改。”“好在全国一盘棋,毕竟我们作为平台,没有执法权,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要求太严,可能会损失一部分品牌和商家,这对平台也是不利的。”文理说,“经过整改,一度商城将之前打擦边球的产品、证件不齐全的品牌和商家全部下架,平台经营品牌从1万多个调整为7000多个。”为了迎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聚美优品也积极应对。聚美优品公关部副总监沈伟介绍:9月29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聚美联合阿里、京东等9家大型电商平台共同发布“电商联盟反欺诈反虚假宣传公约”,并积极落实“反欺诈反虚假宣传公约”及《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0月10日,在中央网信办指导下,聚美又与阿里、京东等10家企业在北京签署了《电子商务诚信公约》。沈伟表示,在落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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