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众心理角度看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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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众对广告产生的态度,另一方面,则是由对产品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态度之间,不一定存在“正相关”关系。喜欢广告,不一定就会喜欢产品,反之亦然。因为,对广告的态度,是一种审美。而对产品的态度,则是一种功利。所以,花巨资请明星作广告的效果,实在是值得怀疑,至少对成年人如此。在他们那里,审美与功利是分得比较清楚的。 从态度层面看,传统广告所要努力的,主要是引起人们对一种产品的喜好。因为传统广告往往是在多个同类产品竞争的局面中展开。每一种产品都要极力自卖自夸。而网络广告却更多地引起的是人们的兴趣。 引起行动,是广告的最终目的。但是,“行动”与前面的几个状态,却又可以没有必然联系。人们是否会采取购买行为,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记住了某个产品,也不取决于对广告或产品的感情。实际上,人们在物理世界购买时,“情境”所起的作用,往往要胜过广告的作用。例如,争相抢购所引起的好奇、从众心理,货源匮乏时引起的竞争心理,打折、优惠所带来的满足感。 网络广告的好处之一,是可以把购买行为直接引入到广告的接收过程。这时,营造“情境”也就成为一项重要任务。“情境”的作用,是要弥补网络广告在导致“记忆”、“态度”方面的不足。使得人们在还来不及记住某个品牌,或来不及考虑自己的态度时,就发现:产品已在眼前。如果人们的确有这方面的需求,那么购买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为产品提供的货比三家的环境,也是网络广告必要的“情境”之一。它可以弥补由网络带来的虚拟感。 因此,从这五个步骤看,网络广告的最大优点,在于直接引发行动。而传统广告则以树立品牌为所长。 以上推论,可以用策略集团(The Strategic Group)的调查加以证实。它的调查发现,很多上网者根本不看广告。在调查的一周中,大约52%的网民没有点击任何广告,而点击过广告的人当中,有四成不记得广告内容。另一方面,很多网络广告设计了立即链接功能,上网者可以马上进行消费。 当然现在我们还面临一种两难:一方面,网络广告在营造品牌上,存在先天弱势,引起直接购买才是它的所长;另一方面,在引发行动方面,网络广告却有一个障碍。在目前的上网人群中,具有相应购买力的,却不占多数。不过相信随着大学生网民的相继毕业,这一困境会有所改善。 网络广告虽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