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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受众心理角度看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的是是非非,近年来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为之欢呼者,列出网络广告的种种优势——虽然它们大部分是理论上的;为之悲哀者,则不断翻出各网站的财务报表以作证据。但双方都是就事论事。实际上,任何一种事物的前途,都取决于它被怎样利用。网络广告也不例外。

  网络广告的未来,与它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人们的态度与行为有关。也许从受众心理的角度,我们可以看看网络广告是如何对受众产生效果的。而这一点,又有助于解释网络广告的真正长处。

  在传统广告时代,我们就已经就有了一种体验,那些创意、制作俱佳的广告,并不一定就是最能被“记住”的广告,也不一定就是最能引发购买行为的广告。而有些让人看了直要吐血的广告,反而有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这方面,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吃火锅没有川崎怎么行?”如今这个广告早就不播放了,但超市里,川崎调料照旧大行其道。

  我们往往把广告的效果简单地等同于它的制作效果,而忽视了受众对它的接受程度,或者忽视了受众在接受广告方面的特殊心理。也就难免陷入“形式至上”的沼泽。

  其实做广告更像是打心理战,而不是一种艺术创作。了解受众对于广告的接受心理,是胜利的前提。

  从受众对广告的接受过程看,其心理反应,也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感知、接收、记忆、态度、行为。

  感知是广告对于受众产生效果的首要环节,一般只有让人们知道一个广告的存在,才会引起接下来的各种反应。但是,在这方面,网络广告却恰恰具有先天不足。

  允许受众拉出信息,一向被认为是网络的最大优点之一。网络广告似乎也就顺理成章地遗传了这一基因。但是,事实却提醒我们,需要被“拉出来”的广告,实在是很难让人“感知”。指望人们在时间就是金钱的网上,注意到每一个广告,是不现实的。

  这方面,传统媒体的广告就要好得多,即使是人们一看到广告就开始换台,或者上洗手间,那种强制性,也是不可忽视的。事实上,引起了人们的不快,本身就是一种刺激。而人们接下去的反应,正是在感知到广告的前提下。

  感知,不一定要是愉悦的。很多让人舒服的广告,所带来的刺激程度,可能比不上让人厌烦的广告。网络广告过分强调赏心悦目的原则,可能正是给网络广告雪上加霜。

  当然,现在有很多网络广告,也在设法争夺人们的眼球。

  FLSH动画,便是一种常用的手法。但是,在一片FLASH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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