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 网络市场“逆淘汰”呼唤交易规则
扬州市维扬区工商部门近日查获一起网络商标侵权案,揭开了网络商标侵权的冰山一角。 “慈云”蚕丝被在全国享有盛名。日前,苏州的生产厂家发现有一家网店销售“慈云”蚕丝被,且价格大大低于正常售价。厂家派人化装成顾客,通过网络购买了这种“慈云”蚕丝被,经鉴定,确认是假冒产品。调查这批假冒蚕丝被的来源时厂家发现,网店的注册地址虽显示是扬州,但这批货实际却是从宜兴发出的。通过调阅网店注册时使用的营业执照,厂方查出网上叫卖这批假货的实际是扬州一家外贸公司。 据这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的营业执照一般都放在公司会计刘女士那里。面对调查,刘女士承认了用公司营业执照在淘宝商城上注册网店的事。原来,2008年10月,刘女士个人取得了苏州“慈云”蚕丝被的加盟权,权限一年。一年后并未延续,但刘女士手中还有不少存货,她便又用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淘宝商城注册了一家网店,存货没多久就全部卖光了。看到网店如此来钱,只要网上有人要货,她便让顾客将货款打给她,然后由网上联系的宜兴一家“慈云专卖店”,直接发货,她再按进价将钱打给专卖店。刘女士说,她不接触货物,所以她也不知道宜兴专卖店发出去的都是假货。 工商部门介绍,网络商标侵权主要是指在网上销售侵权产品,或者选取、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图形、图像并入自己的网页。如果行为人销售假冒商品,或者对他人注册商标作突出性使用,使普通消费者产生误解,就构成了网上商标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完全可以根据现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予以查处。但受制于网络跨地域、隐蔽等的一些特性,网络商标侵权发生后想要找到当事人很难,更别说查处了。 “因为缺乏应有的规则,网络里的商业大战已形成了一种逆淘汰。”网络经济研究人士龙隼说,“大量通过商标侵权销售的假冒商品,因为在成本方面占有优势,同时在各种形象标识方面可以乱真,反倒比正品更好卖。” 有关专家和工商界人士表示,网络市场要健康发展,就必须具备公平正义的游戏规则。否则,这个市场就会失去资源优化的功能,而向相反方向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光靠网络商务自我完善已经遇到了“天花板”,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引入公平正义的制度和规则,并根据网络特性,在技术手段上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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