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从技术上去定义比特币并不复杂,天生理性且中立,维基百科的解释就非常严谨。但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观察,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争议极大。
虽然很多自由主义者认为比特币承载了他们的理想,但实际上比特币仍然只是密码学在互联网世界的一种延伸,无论赋予它多少荣耀与光环,它仍然只是一个工具,与TCP/IP协议、支付宝、P2P一样,最大的意义就是为应用,否则最终会沦为科技先验者的实证游戏。
正因为如此,当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货币时,许多投机者闻风而逃,15分钟内比特币从市值7000多元人民币下降到4000多元,下跌深度达35%。因为每个人都坚信一点,如果比特币不能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那它就没有意义“非法”二字对于不了解比特币历史的投机者来说,犹如头顶上突然悬起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落荒而逃导致市场恐慌理所当然。但对于真正的比特币信徒来说,这其实是意料之中,纵观比特币发展史,这只不过是一段历史轮回。前段时间央行副行长易纲表示,从央行角度,近期不可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但他同时认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买卖行为,普通民众拥有参与的自由。两者相较,观点完全一样。
如果仅仅是从“非法”两字去理解央行《通知》,那也会辜负其一番苦心。笔者认为,客观地讲,央行这份《通知》专业且智慧,可以从以下5点来理解:1、比特币在中国不是货币,只是虚拟商品;2、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交易;3、禁止包括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任何形式介入比特币交易;4、交易网站在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5、要求多宣传虚拟货币的风险。这五点的内涵再进一步延伸:承认了比特币商品属性,赋予其财产权;认可BTC交易合法性,赋予其经营权;金融机构禁入比特币交易,维系人民币值稳定;警告交易平台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盲目投机。总体来说,对于互联网近十年来最伟大思想结晶之一,央行此次的表态与其身份非常吻合,既展示了态度,也激发了联想;既泼了投机者凉水,也给热恋者留下余温;既表达了监管的意图,也没有完全扼杀创造力。全文内容稍微保守,但对比某些官僚思维,已经有了长足进步。只是《通知》以后是否还有细则,到底应该怎样去定义比特币,才是考验央行智慧的关键。
笔者认为,定义比特币不必仓促,但在定义之前有些原则不可违背———以市场为导向的思维不能改变,明确监管边界,少伸行政之手。特别是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创新,要更包容、审慎、务实、专业、理性且具有开放性,不能过早下官方结论,或跟随某些民粹思维,但同时也要明确法律义务,保护投资利益,此次《通知》即体现了一个国家的财经智慧。
如何定义比特币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德国认定比特币为“记账单位”,可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泰国则明文规定涉及比特币的交易均为非法行为;加拿大承认比特币“货币地位”并设买卖比特币的ATM机,荷兰则声明比特币存储无保证、没有中央发行者负责任且波动性大;美国联邦法院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形式,法国央行称比特币代表着一种金融风险;印度央行称暂不管制比特币,而以色列则尚未承认比特币为官方货币……可见对于比特币的定义,各个国家都在思考中。
但无论哪个机构表态,不管是美联储还是中国央行,不管是世界货币基金组织还是索罗斯的对冲基金,比特币仍然是比特币,它的强大在于其自身的强大,它的衰落同样在于其自身的没落。
罗金海(时光币网创立者,比特币资深玩家)(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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