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电商立法“路线图” 用互联网思维立法
筹考虑。甚至名称都可以称之为电子商务法,但要突出重点,与已有《电子签名法》协调好。例如《电子签名法》定位偏于“技术法”,电子商务法偏于“商务法”。努力构建多层次制度规范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发挥法律引导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三,初步建议《电子商务法》立法框架包括总则、主体、服务、安全、用户权益保护、促进政策与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立法原则包括公平、效率、安全、诚信及用户中心主义原则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凌斌: 全面梳理电商法规 我现在在做的工作,就是全面梳理目前已颁布的与电商有关的法律法规。 涉及到几方面的影响因素,一是线上和线下的关系,因为有一些线上没有做规定但线下做了规定的,是不是就当然地应用到线上?这个问题需要研究。二是国际和国内的关系,因为我们对国内电子商务的规范会影响到国际竞争,中国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跟欧美的电子商务市场抗衡,关系到整个中国经济在国际上的发展,这个问题也需要认真考虑。三是横向和纵向的关系,因为这里面既涉及到横向的民事权利关系,也涉及到纵向的行政规范,这两方面的关系常常交织在一起,特别是涉及到第三方平台时,就会发现实际上我们研究的所有问题最后不管是行政还是民事上的责任都会落在平台上,这些权利义务怎么平衡,到底怎么分配这些责任,也是我们特别关心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小夏: 从电商市场准入机制看立法 电子商务立法现在是一个好的时机也是个不好的时机,好的原因在于电商已经走过了小众交易的时代,越来越普及,需要一部好的法律制度来保障新经济的发展。时机不好的原因在于现有法律体系中用于规制交易安全、合同责任、权益保护等常见问题的法律法规,也已经具备且自身在推陈出新,那么再推出单独面向电子商务的立法是否有必要。 那么这个法还有哪些需要关注的地方呢?我认为首先要更好解决电商中的知识产权侵权争议解决机制问题。目前法律归责机制还不是很好。知识产权侵权争议类型常见的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避风港”、“通知反通知”机制最早仅适用于网络著作权侵权争议解决,后来出台的侵权法也吸收类似机制。但商标近似侵权、专利侵权的问题不像著作权那么容易判定,如果继续适用通知与反通知机制,电子商务平台商运营活动很受困扰。 其次,是电商中的个人信息利用和保护。比如经过大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