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善全市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电商企业在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电商人才培养和交易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措施办法和相关服务,进一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三)深化重点领域应用。 1.大宗商品。进一步深化渤海商品交易所、铁合金交易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粮油商品交易所和中国大宗商城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用,集聚优势资源,拓展服务范围,增强信息查询、物流服务、在线交易等服务功能,力争在1至2个交易品种上形成具有定价影响力的"天津指数"。依托中国大宗商城等较为成熟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导和鼓励我市大宗商品行业骨干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拓展在线交易,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委) 2.优势制造业。充分整合我市制造业优势资源,进一步扩大钢铁、化工、医药等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模,加快融通物贸等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采购和销售渠道,深化产业链各环节的电商应用程度,优化供应链和价值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3.外贸。依托东疆保税港区、空港经济区和武清区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积极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探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模式,扶持一批本地优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市对外贸易水平。通过先行先试,为国家制定和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管理规范、政策法规提供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武清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人 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邮政局、市口岸办) 4.农业。引导涉农龙头企业参与面向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和运营,提供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网上订购和配送、农机选购和维修等服务,积极探索鲜活农产品网上交易模式。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在线交易,进一步扩大农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建成以产地、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业电子商务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市供销总社) 5.网络零售。支持我市网络零售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推动我市传统商贸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