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商标战后续:阿里主动发文终结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双十一”商标引发的口水战,在不断发酵数日后终于可以归于平淡。昨日,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在来往动态中发文,称“‘双十一’永远都是一个开放的节日,属于一起努力的全体参与者”。在天猫与京东针锋相对后,当当、苏宁、国美等众多电商纷纷引火上身,部分大众甚至认为阿里将状告其他电商使用“双十一”侵权。但在业内人士看来,陆兆禧的一番话暗示出,阿里倾向于将商标用于保护性防守,而不会发起商标战。

陆兆禧表示,“‘双十一’从来就不属于阿里巴巴,就像中国电商从来就不属于阿里巴巴一样。只有线上线下、海内海外的各种商家和企业的共同参与,这个节日才有可能成为所有商家和消费者的节日,也才会真正属于一起努力的全体参与者”。阿里方面表示,早在2011年,阿里巴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双十一”商标注册申请并于次年获得通过,但并未以此限制其他零售商加入。

而且,将知识产权注册后开放出去,承诺权利只用于保护早有先例。去年,社交网站Twitter曾在获得“下拉刷新”专利后承诺只用于保护而不进行攻击性诉讼,以鼓励同行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持续创新。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作为一个“表示促销时间的描述性标识”,“双十一”这一商标本就存在争议,因此不进行维权是更为保险的做法。从商业角度看,“双十一”这一概念的涉及面太广,除了“友商”们外,一旦维权还有可能误伤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者。因此,“双十一”商标大战可以被看做是一场有规划且多赢的营销案例。陆兆禧也解释了注册商标的初衷,坦言,“因为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企业在发展和‘走出去’的过程中,吃的亏够多了,因此,三年前我们申请这个商标是自然也是必须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这个节日,避免被恶意滥用”。此番表态也被人解读为,阿里发起商标战的传闻只是噱头,不会成真。

日前,京东官方微博曝出一张照片,照片中的“通知函”由天猫发出,内容涉及阿里巴巴已注册了“双十一”商标,及“少数企业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等宣传用语试图将阿里巴巴集团与假冒伪劣关联”。随后,京东不仅更换了官网文案、电视广告中的相关内容,还针对“不能使用‘双十一’这一事件”,做出了一系列社交化营销,并引发多家电商效仿。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京东与阿里虽然在“斗法”,但关注点却拧巴了。“京东希望大家关注‘阿里不允许其他企业使用双十一商标’这件事,主动示弱,打苦情牌;但阿里则希望大家关注‘京东在广告中攻击同行’,这其实是不同的概念。”(来源:北京商报;文/崇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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