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酝酿对电商征税 专家提醒勿“一刀切”

了,在未来也许会成为一个主力军。对这样一个主力的体系来说,国家的征税体系不可能不把它纳入到很严肃的纳税体系里来,这个趋势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对于征税对很多小网店的影响,以及这些中小卖家未来的发展方向,李易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李易:从全世界的趋势或者说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其实最后不会存在那么多的电商,从某种意义上讲,互联网本身就是具有高度垄断性的,所以未来平台级的还有细分垂直行业领域内的,我觉得都是寡头垄断型,不会像今天这样,这么多千军万马都在卖同样的商品,大家紧紧依靠价格战谋生存,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大趋势。

从理论上讲,现在的中小卖家必须要严肃考虑这个问题,他们要考虑未来该何去何从。即便不征税,从未来的趋势来看,这些中小卖家也将不存在,所以这跟征不征税没有关系。但我认为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还是要缴税。可以先纳税、先缴税,缴完税之后可以通过特殊的情况申报,然后可以补税,可以返给你,我认为这是可以的。在纳税这件事情上,我觉得应该保持一个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讲,大的电商对整个中国电子商务来说,它们才是中流砥柱。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委员会专家龚铂洋认为,对电商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但这个趋势在近几年内还不会出现。

经济之声: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来说,为了实现网店和实体店的公平竞争,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征税,所以说对电商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我们刚才采访的评论员李易就这样认为,不知您是否赞同这种观点?

龚铂洋:其实对这个观点我并不是很赞同,我们可以从数字上看到一些结果,2014年1-6月份,全国税收总收入是6.4万亿,这是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也就是说全年可能整个税收为13万亿。有专家说,C2C商家这块可能未缴税的金额是在100亿左右,即使是数百亿或者上千亿,整个电商在全国的税收总额里面还是占比较小的比例,但我们整个C2C网店,光淘宝现在都有上千万家网店,一旦征税的话,会影响到上千万家网店,加重他们的经营成本,这是我的一个考虑。

第二个考虑,其实我们现在讲的电商是一个大概念,我们现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了10万亿,但是网络零售规模,就是我们讲的C2C这一块或者B2C这一块,有1.85万亿,它其实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里面的比重只有7.8%,比重相对比较小,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第三,从全球的趋势来看,其实美国电商的领头企业亚马逊之前一直是反对电商征税的,到2012年以后它才开始转过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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