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严管下仍有“二选一” 商家该何去何从?

费者迫于无法提供行之有效的证据,常常面临维权难的窘境,而广大中小经营主体,由于自身市场力量单薄,应对强势一方又难免力不从 心。所以,此次《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从正面释放了一个强有力的监管信号。对于互联网经济中产生的“二选一”现象,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自学近期也表示,应从政策法规上引导鼓励良性的竞争,限制二选一式的竞争,营造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中 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法学博士文雅靖则认为,“二选一”屡禁不止的原因跟国家的反垄断法适用标准不明确有关,“如果缺乏具体适用标准,司法和执法实践 过程将难以找到直接依据。”除了调查取证难,反垄断执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在获得授权后才有执法权,这可能导致大量案 件无法认定及处罚。不过,可以确信的是,随着监管政策越来越明晰,电商行业的持续良性竞争发展将成为未来的常态化趋势。届时,“二选一”现象或将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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