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试行电子发票 暂不能用于报销凭证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15日,包括京东商城、唯品会、中国移动终端商城等第一批试点电商企业顺利开出广州市第一批对个人电子发票,消费者在网购时可以通过手机、邮箱和税局官网等获取电子发票。但据记者了解,电子发票暂时不可用作报销凭证。

据悉,广州是继北京、杭州等地之后全国第八个开具电子发票的城市。广东省国税局15日在媒体发布《关于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表示,广州市是国家创建电子商务示范试点城市,电子发票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电子发票的推行有利于节约成本、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

统计显示,2013年广州市企业使用的国税局的普通纸质发票约有9亿份。据广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张强透露,唯品会每年光打印发票就要花2000多万,京东商城每年打印发票花掉2亿。电子发票的推行将加快广州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大幅降低发票印制和管理成本。同时,电子发票还将有效制约违规开具发票、打击发票造假用假行为。

京东集团税务与资金副总裁蔡磊介绍,目前京东的电子发票项目已进入广泛应用阶段。自9月底开始,京东将默认对华东地区个人消费者开具电子发票。预计今年内,西南区、华南区也将默认开具。

广州市国税局总审计师韩流柱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子发票与现行的纸质发票一样,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暂时不可用作报销凭证。”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目前《税务法》、《会计法》都要求报销发票必须是纸质,税源归属也存在争议,导致报销难。

广州市国税局表示,广州市电子发票的应用推广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接下来将陆续上线对公可报销电子发票,探索建设可供全市中小型企业使用的在线开具电子发票公共平台,实现本地中小型企业为个人和本地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许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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