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法律电商,痛苦并快乐着

大家观察,现在绝大多数卓越的互联网公司都是专注于某一领域的,移动互联网上最流行、最有价值的应用都是最专注、最简单的。国内法律电商从业者还要在这方面多琢磨,不然,再美的饼也是画出来的,再辉煌的彼岸也只是可远观而不可触及的。

  为什么国内法律电商行业普遍低迷?

  做法律电商的网络公司不懂法律服务,做法律服务的不懂互联网,根本上就是理念与思维的问题,就是核心人才的问题,创始人的问题。建议法律电商创业者团队最好优化人才结构,具备根植于传统法律行业,对互联网商务具有超强的敏感和直觉的人才。大家都没有沉下心来想清楚网络的核心优势在哪里,法律服务的本质特点是什么,二者应当如何结合,结合的解决方案如何架构,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搞明白,最终只能成为真正的法律电商模式出现前的试验性炮灰。网络做不到无所不能,网络的功能无非就是解决时空上的信息传递和处理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给人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这个也是标准化的法律服务要深刻把握的问题。

  法律服务的本质特点要与互联网的核心优势深度结合,具体路径是怎么样的?

  举例,泛泛而言,标准化的法律服务目标客户是谁?一定是大众用户的,不然,你提供的肯定不是标准化法律服务。这个大众用户分为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律师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律行业也有较高的准入门槛,这个门槛将法律服务需求者进行了专业隔离。与专家律师不同,个人用户缺乏法律判断能力、事实判断能力和法律决策能力,而且喜欢更简单,更喜欢体验良好的交互,喜欢凭借信任行事。

  针对这个问题,我曾提出一个做在线法律服务产品最起码做遵守的法盲假设,即:

  (1)用户对法律所知甚少;

  (2)用户难以对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及案情作出精确和清晰的描述;

  (3)用户缺乏法律判断能力。用户缺乏明晰法律诉求、选择实现路径、判断更优咨询解答的能力;

  (4)用户缺乏法律决策能力,不要勉为其难。

  剖析出了这些问题,就要在找到切入点的前提下,去帮助用户去解决这些问题,否则,你无法说服用户去完成枯燥的服务定制流程,在你无法说服用户去完成这一服务流程时,网站的市场营销成本与收益即成反比。再例如,当我们将企业用户进行细分,就会发现谁才真正是我们的目标客户群。确定了目标客户群,你就要去研究切入点,了解目标的共性需求与行为方式、决策方式,去设计标准化的服务解决方案。我看到一些法律电商网站设计出形形色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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