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开展电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做好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和实地考查),评审结果报省商务厅审核。

4.发文公布

由省商务厅发文公布“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并做好示范企业的宣传和推介工作。

(二)申报材料1.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2.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3.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4.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4)。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进度安排1.5月15日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并向省商务厅推荐。2.5月16日—5月30日:省商务厅组织评审。4.6月2日—6月9日:公示。5.6月中旬:公布示范企业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作为引导电子商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职责任务,确保示范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把握标准。要按照《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的具体标准,严把质量关,使认定的示范企业确实能对全省电子商务发展起到引导作用。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2012年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相同标准和程序进行重新认定。

(三)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扶持政策,加大对示范企业的支持力度,打造区域性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本区域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四)做好总结宣传。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研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大力宣传典型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1.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2.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汇总表3.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4.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

省商务厅联系人:王发合、王昱

联系电话:029—87291591、87291368

电子邮箱:healthwang@126.com

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联系人:郭金生

联系电话:15902902668

电子邮箱:shaanxi_eca@126.com

陕西省商务厅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

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为保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范。

一、范围

已开通示范类型之一的电子商务平台、在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总部企业与所属分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二、示范类型和条件

根据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特色以及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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