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阿里VIE及支付宝详细架构

的变现能力同比翻倍,但仍不到整体业务货币化率的一半,其变现能力逊色于PC端。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第一季度整体业务货币化率为2.18%,相比去年同期的2.30%出现下滑。

 

招股书还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团VIE协议控股架构,阿里巴巴集团共有202个附属子公司和业务实体。根据美国上市要求,阿里主要披露了C2C业务淘宝,B2C业务天猫和海外B2B业务alibaba.com,国内B2B业务1688.com以及海外B2C业务速卖通的VIE股权架构,这些业务的VIE结构都多达四层。

以淘宝天猫为例,本次上市实体为注册于开曼群岛的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其100%全资持有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淘宝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100%全资持有注册于香港的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公司100%控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以上都是控股公司,股东为纯外资。

而在国内真正负责淘宝和天猫业务运营的公司分别是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是由马云、谢世煌持股的内资公司,他们和上述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协议控制合同。招股书还披露了市场最为关心的支付宝股权情况以及未来的股权安排,并对2010年支付宝事件做出了解释。

招股书解释支付宝事件称: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规定,要求非银行支付公司需要获得牌照才能在中国运营。这些规定只为内资牌照申请公司提供具体指导方针。规定称,任何外国投资的支付公司想获得牌照,其业务范围、外国投资者的资质、持股比例都需要遵守未来将要发布的规定,且需通过国务院批准。没有获得牌照的支付公司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停止运营。尽管支付宝早在2011年初就准备提交牌照申请,但是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并未发布任何适用于外国所投资支付公司的指导方针(截至招股书提交时,这种指导方针仍未发布)。

鉴于与外国所投资支付公司相关的牌照资格和申请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阿里管理层决定将支付宝重组为内资公司,剥离阿里巴巴集团所拥有的支付宝的所有权益和控制权,两方财务报表分离。阿里巴巴称:“此举能够使得阿里巴巴及时在2011年5月获得支付业务牌照,而不会对我们的中国零售业务或支付宝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阿里巴巴称支付宝的剥离在2011年第一季度生效后,阿里巴巴集团与小微金融服务公司(支付宝母公司)、支付宝、雅虎、软银、马云和蔡崇信就管理未来集团与支付宝及其母公司的关系达成了一份框架协议。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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